11月29日,距离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血案发生不到半月,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千红医生被一名有精神病史的患者用斧头砍死。杨震:医患纠纷实际上是民事纠纷,除非出现暴力事件,最后还要落实到经济补偿上。
最后还有经济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也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正因为如此,很多人对罪犯持同情态度。我用“击鼓传花”这样一个词来形容这个过程:一个病人看病,从村里看到乡里,从乡里看到镇里,再到县医院,再到大城市……病越看越重,钱越花越多。患者可能会获得一些救助,但远远不够。等患者到了赤贫的状态,最后是接收患者的医院遭殃。因为在日常经济关系中,医院和医生对于患者来说是直接支付对象。另外,大医院超负荷运转,超过了当初设计的能力。这是必须看到的现实问题。
提高医疗质量与医院“自保”
尽管大环境很难改变,但医院从医疗管理入手,可以明显地起到预防医疗纠纷的作用。首要的是,已经掌握的技术决不能出错。
中国健康界:既然大环境很难改变,医院在哪些方面可有哪些作为?
杨震:医院能做的首先是抓好医疗质量,避免低级错误。医患纠纷有相当一部分的确是由医疗质量造成,这无法否认。但并非所有医疗质量都是不负责任的,有些质量问题是在社会进步中暴露出来的,比如一些流程,还有医学探索。
但医学界已经成熟的技术不能出错,比如输错血、打错针等等。从这点入手,可以明显地起到预防医疗纠纷的作用。
实际上,管理较好的大型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是可以顾及到医疗质量的。遇到医疗纠纷,医院内部有一个梳理过程。这时,医院启动专家委员会,对整个事件进行判断,而不是跟着患者的思路和要求走。我认为,医院面对患者有两种极端错误的态度:一种是一味满足患者的任何要求,有了纠纷就处罚医生;二是完全站在患者的对立面。这两种都不可取。医院在评估医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清醒。有时,单靠医院的力量不能解决,还是有一个专业的第三方鉴定比较好。事实上,负责任的医院都非常尊重正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另外,根据社会的发展,医院还可以从改善软件、硬件等环节入手,让患者在体验上更加舒服。
最后,医院要有能力维护医疗秩序,也就是要有能力“自保”。有个问题是:谁来维护医疗秩序?我呼吁,政府要对医疗行业有保障。除了政府,在医疗范围内,医院其实可以想办法做得更好。比如华西医院30多人组成的安全队,这就是一种“自保”的形式。所以,我们现在非常强调自保。
中国健康界:医院“自保”的含义与“安防”一样吗?
杨震:安防、安保这几个词不足以表现出自保的含义。自保首先是医院能在危机时刻第一时间保护自己。有时医院不但有自保,还要有互保。
有些人对此反对。但这是在保护最广大患者的权利,其次是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如果不能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那些需要医生的病人怎么办?医生被砍死了、护士被砍死了,谁来照顾其他患者?从这个意义上说,伤医行为是危害整个社会安全的。所以,医院放弃自保,就会出现大问题。如果医院不能自保,医院人心惶惶,当然会影响医疗质量。
自保的第二点是医院可以有效化解医疗纠纷。现在是医院医务处是最困难的时刻,有些病人二话不说就是打和砸。
中国健康界:遇到这种情况,医院通常会怎么做?
杨震:医院的第一反应是避免生命受到伤害,第一时间制止过激行为。
医院还非常尊重患者的合理诉求,这个诉求是否合理应该由社会或法院判断最好。但一些患者索要的天文数字并不合理。患方从中渔利,已经不具有正义性了。从国家的层面看,大多数医院都是国营医院。如果毫无底线地赔偿,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为什么要用国有资产来满足患者的无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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