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明确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明确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主要任务包括改革医疗器械审批方式,将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列入特殊审评审批范围,予以优先办理等。
保障措施包括调整收费政策等,将整合归并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登记收费项目。按照收支大体平衡原则,提高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每五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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