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30日上午,ESC新版“室性心律失常和心脏性猝死”指南在主会场发布,指南工作组的两位主席Silvia G. Priori和Carina Blomstrom-Lundqvist分别作了简明扼要的介绍(图1)。当天下午“与指南工作组面对面”专场又以自由讨论形式,对新指南要点做了“编读交流”。
当地时间8月30日上午,ESC新版“室性心律失常和心脏性猝死”指南在主会场发布,指南工作组的两位主席Silvia G. Priori和Carina Blomstrom-Lundqvist分别作了简明扼要的介绍(图1)。当天下午“与指南工作组面对面”专场又以自由讨论形式,对新指南要点做了“编读交流”(图2)。
Silvia G. Priori和Carina Blomstrom-Lundqvist对指南作简明扼要的介绍
“与指南工作组面对面”专场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华伟教授
华伟教授:指南更新要点归纳和点评
在此基础上,记者现场邀请对指南更新要点做了归纳和点评。他提到,ESC上版室性心律失常和心脏性猝死指南发布于2006年,此后近10年间该领域积累了更多研究证据,并出现了很多新技术、新器械。指南的更新很及时,并且非常贴近临床,值得关注的更新点如下。
一、指南首次推荐,DNA分析应作为心脏性猝死患者、特别是年轻患者尸检的必查项目(IIa/C),有助于发现致病性遗传异常及亲属预防。
二、首次对皮下除颤器的使用做了推荐。包括:对于具有埋藏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置入指征而无需起搏治疗的患者,皮下除颤器可作为静脉除颤器的替代选择(IIa/C);对于静脉入路困难、静脉ICD因感染取出后或年轻(需长期使用ICD)患者可以考虑使用皮下除颤器(IIb/C)。
三、首次对可穿戴心律转复除颤器(WCD)做出推荐。其可被考虑用于有心脏性猝死风险而不适合置入ICD的患者(IIb/C),作为临时应用预防心脏性猝死,例如等待心脏移植以及急性心肌梗死40天内心功能不全患者等(IIb/C)。
四、对缺血性心脏病合并持续室速患者的导管消融治疗提高了推荐级别。包括:对于心梗后(瘢痕相关)无休止室速或电风暴,推荐紧急实施导管消融(I/B);对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因持续室速而反复实施ICD电击者,推荐导管消融(I/B)。新指南首次提出对缺血性心脏病置入ICD患者,在首次发作持续性室速时,可考虑实施导管消融(IIa/B)。
五、指南首次强调:对心肌梗死患者,6-12周后应重新评估心功能,以明确是否仍有必要一级预防性置入ICD(I/C)。华教授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部分患者血运重建后心功能改善,重新评估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ICD使用,另一方面也可找出射血分数仍低下的患者置入ICD以预防猝死。
华伟教授补充,此次指南时隔9年更新,内容丰富,值得做逐条深入解读。除了上述重要内容之外,还有一些非常细致的推荐意见值得注意,例如对不明原因晕厥、怀疑与心律失常相关者,在常规诊断手段无效时,推荐应用植入式循环记录仪(loop recorder)(I/B)。在无创诊断方面,SA-ECG(信号平均心电图)被推荐用于提高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ARVC)诊断率(I/B)。
此外,指南还对目前证据不足、但之后可能成为I类推荐的意见单独列出(emerging recommendations),例如,儿茶酚胺敏感性多形性室速患者,出现复发性晕厥或多形/双向室速、有ICD置入风险或禁忌的患者,可在beta受体阻滞剂治疗基础上联合使用氟卡胺(II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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