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

妊娠高血压的诊治进展

作者:小田 整理 来源:金宝搏网站登录技巧 日期:2012-10-13
导读

         先兆子痫:妊娠≥20周出现高血压,妊娠期尿蛋白>300 mg\24h。重症先兆子痫患者(血压≥160\110 mmHg)常伴有以下一种并发症,包括肾脏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肝损伤、神经系统受累、肺水肿、胎儿发育受限、胎盘早剥或脏器低灌注。
慢性高血压:指妊娠前或妊娠前20周即出现高血压,(血压>140\90 mmHg);妊娠20周后第一次诊断为高血压,且产后持续20周,也考虑为慢性高血压。

  在10月12日的长城国际心脏病学会议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丁文惠教授从妊娠高血压的定义、流行病学、发病机制、危害和预后和防治等方方面面介绍了妊娠高血压的诊治进展。

丁文惠

  定义

  先兆子痫:妊娠≥20周出现高血压,妊娠期尿蛋白>300 mg\24h。重症先兆子痫患者(血压≥160\110 mmHg)常伴有以下一种并发症,包括肾脏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肝损伤、神经系统受累、肺水肿、胎儿发育受限、胎盘早剥或脏器低灌注。

  慢性高血压:指妊娠前或妊娠前20周即出现高血压,(血压>140\90 mmHg);妊娠20周后第一次诊断为高血压,且产后持续20周,也考虑为慢性高血压。

  流行病学

  丁教授介绍,妊娠期高血压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孕产妇重要死亡原因。先兆子痫患者在老年时心血管疾病风险明显增加。妊娠高血压患病率占孕妇的6—7%,1—5%妊娠前即存在高血压,但在妊娠前存在高血压的孕妇患病率为25%。

  治疗原则

  妊娠期高血压的治疗目的是保证母子安全和妊娠顺利进行,降低其死亡,治疗不必过于积极。其中,限盐、富含钾的饮食、适当运动和情绪放松是药物治疗的基础。丁教授参考2012年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和《中华高血压杂志》得出以下结论:

  1、对于轻度妊娠高血压患者,非药物治疗是最安全有效的方法。

  2、对于慢性高血压(妊娠前即有高血压)患者,在妊娠最初20周,患者全身血管张力降低,血压可降低,因此在非药物治疗基础上可以停药。

  3、对于存在靶器官损害或同时用多重降压药物者,需根据血压水平调整到尽可能少的种类和剂量。

  4、对于血压轻度升高的先兆子痫患者,由于子痫发生率仅0.5%,因此不建议用硫酸镁。

  5、对于重度先兆子痫患者可应用硫酸镁,同时应确定终止妊娠时间。

  预防

  先兆子痫的预防:医生应劝告以下任何一项以上先兆子痫危险因素的患者在妊娠12周开始到胎儿出生期间服用阿司匹林75 mg,这些危险因素包括首次妊娠,年龄≥40岁,间隔>10年妊娠,体质指数在第一次孕检时≥35 mg\m 2,有先兆子痫的家族史,多胎妊娠。

  妊娠期高血压的预防:丁教授不建议用一氧化氮(NO)制剂、孕酮、利尿剂和低分子肝素预防妊娠期高血压,不推荐单独补存镁、叶酸、抗氧化剂(维生素C、E)、海藻油和大蒜等营养品预防妊娠期高血压。也不推荐在患者妊娠期间单独限盐预防妊娠期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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