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0日召开的2012中国风湿病信息论坛暨第二届CSTAR论坛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妇产科学系妇产科研究所、附属仁济医院妇产科狄文教授就“系统性红斑狼疮与妊娠丢失”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在7月20日召开的2012中国风湿病信息论坛暨第二届CSTAR论坛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妇产科学系妇产科研究所、附属仁济医院妇产科狄文教授就“系统性红斑狼疮与妊娠丢失”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更多精彩报告,请点击专题链接
狄教授指出,SLE妇女妊娠率不受影响。临床研究显示,SLE患者妊娠成功率较高,在95%以上。然而,SLE患者依然存在很高妊娠丢失风险,达10%~35%。所以,SLE妊娠仍需关注三方面的内容:
1)妊娠丢失(流产、死胎等)的原因;2)SLE患者妊娠时机;3)怀孕后如何药物治疗
SLE妊娠丢失病因分析:疾病的活动、凝血功能障碍、抗磷脂综合征、胎盘因素、肾功能损害、既往流产史。研究表明,与初次妊娠相比,二次妊娠新生儿体重和妊娠天数都有所下降。而且,SLE会影响新生儿如存在自身抗体、短暂性的类似SLE样皮损、房室传导阻滞。
SLE患妊娠时机:目前主张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考虑妊娠。
1) 无重要脏器受累,主要是肾功能
2) 病情稳定至少半年、最好1年以上
3) 泼尼松用量每日小于10mg,且免疫抑制药(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雷公藤)停用半年以上
4) 肾功能稳定,如肌酐(Cr)≤140μmol/L,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
5) 尿蛋白≤3g/24h
另外,还要考虑抗磷脂抗体,抗磷脂抗体阳性患者最好等抗磷脂抗体转阴3个月以上才能怀孕,如抗磷脂抗体未转阴,则一定需要强的松控制。
狄教授再次强调,不主张在SLE活动期怀孕,最好选择SLE缓解期或静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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