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心脏病学杂志》(Int J Cardiol)2011年12月28日在线发表一项研究,通过对缺血性和非缺血性心衰患者的长期随访证实,心力衰竭的肥胖悖论似只适用于非缺血性心衰患者,体质指数(BMI)可独立预测非缺血性心衰患者的生存情况。
《国际心脏病学杂志》(Int J Cardiol)2011年12月28日在线发表一项研究,通过对缺血性和非缺血性心衰患者的长期随访证实,心力衰竭的肥胖悖论似只适用于非缺血性心衰患者,体质指数(BMI)可独立预测非缺血性心衰患者的生存情况。
肥胖与心力衰竭患者生存率之间的相关性尚不明确。该研究旨在评价门诊心衰患者队列人群中,心衰病因(缺血性与非缺血性)相关的BMI和长期生存率之间的关系。研究共纳入504例心衰患者随访其生存情况,其中73%为男性,平均年龄68岁[四分位数区间(IQR)为58–74岁],中位随访时间为6.1年(IQR为2.2-7.8)。其中,59%的患者有缺血性心衰病因。中位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为30%(IQR 为23%-39.7%)。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Ⅱ级者占51%,Ⅲ级者占42%。根据BMI将患者分为四组,低体重组(BMI<20.5 kg/m2),正常体重组(体重20.5 kg/m2至<25.5 kg/m2),超重组(体重25.5至<30 kg/m2)和肥胖组(BMI ≥30 kg/m2)。
结果表明,在非缺血性心衰患者中,不同BMI分层患者间的死亡率具有显著差异(对数秩P<0.0001),而缺血性心衰患者却未发现此差异。以正常体重的患者作为参照,非缺血性心衰患者低体重、超重和肥胖患者的危险比分别为2.08(1.16-3.75,P=0.014),0.88(0.54-1.43,P=0.60)和0.49(0.28-0.86,P=0.01),而缺血性心衰患者低体重、超重和肥胖患者的危险比分别为1.19(0.48-2.97,P=0.71),0.88(0.61-1.27,P=0.48)和0.96(0.66-1.41,P=0.85)。在校正年龄、性别、NYHA心功能分级、左室射血分数、并发症和治疗因素后,BMI仍为非缺血性心衰患者生存的独立预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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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besity paradox in heart failure: Is etiology a key fa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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