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新版指南对导管消融适应证的建议仍非常慎重,均认为药物仍是房颤的一线治疗,而导管消融为二线治疗。其中,欧洲指南指出两点较为特殊:①心房扑动(房扑),尤其是在导管消融房颤术中或术后出现的房扑,应是使用导管消融治疗的Ⅰ类适应证;②对于无或有轻度心脏病的房颤患者、阵发性房颤发作时有症状者以及就诊于较大中心有经验医生的情况下,可将导管消融作为初始治疗。除上述情况以外,仍应首先考虑药物治疗。
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和美国心脏病学会基金会(ACCF)/美国心脏学会(AHA)/美国心律学会(HRS)分别发布了2010年和2011年更新版心房颤动(房颤)诊疗指南。2版新指南都显著提高了导管消融的地位,但在抗栓治疗方面存在重要分歧,国内临床医生应如何把握?为此,中国医学论坛报于2011年3月28日邀请4位该领域专家作客金宝搏网站登录技巧 演播室,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2006-2010年间,导管消融治疗不断普及,主要表现为适应证扩大、操作成功率提高,患者的合并症减少、死亡率下降。然而,就现有研究结果来看,导管消融治疗并未显著降低房颤患者的死亡率。目前尚无药物与导管消融治疗效果的头对头比较,且现有资料均是来自世界范围内较大中心、有经验医生的数据。另外,导管消融仍存在一些合并症(严重者致残、致死)。
2个新版指南对导管消融适应证的建议仍非常慎重,均认为药物仍是房颤的一线治疗,而导管消融为二线治疗。其中,欧洲指南指出两点较为特殊:①心房扑动(房扑),尤其是在导管消融房颤术中或术后出现的房扑,应是使用导管消融治疗的Ⅰ类适应证;②对于无或有轻度心脏病的房颤患者、阵发性房颤发作时有症状者以及就诊于较大中心有经验医生的情况下,可将导管消融作为初始治疗。除上述情况以外,仍应首先考虑药物治疗。
虽然美国指南中将导管消融治疗列为Ⅰ类推荐,但其前提是在药物治疗无效、患者仍有症状的情况下。
部分国内学者提出,导管消融可作为一线治疗,而药物治疗效果较差。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欠妥,与欧美指南的建议相违背。大多数有症状患者都在接受药物治疗,这对很多患者十分有效,且长期有效,因此临床医生应当学好用好。另外,新版指南推荐的决奈达隆,也为房颤的治疗带来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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