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洲心律协会(EHRA)更新了2013版房颤患者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NOAC)指南,其中要点有以下十点。
近期,欧洲心律协会(EHRA)更新了2013版房颤患者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NOAC)指南,其中要点有以下十点。
1.新指南指出,瓣膜病性房颤是指植入机械瓣后或有中重度二尖瓣狭窄患者的房颤。但在NOAC相关临床试验中,包含了一部分其他类型的瓣膜病,比如严重的主动脉狭窄、二尖瓣修复术后、主动脉脉瓣成型术或TAVI术后、生物瓣(除外术后前三个月)等,这些患者应用NOAC也是合适的。
2. 新指南对影响NOAC剂量的药物间相互作用进行了列表,其中包括决奈达隆、利福平、HIV蛋白酶抑制剂、抗真菌药物(如伊曲康唑和酮康唑)、环孢素和他克莫司等与达比加群的相互作用等。
3. 新指南推荐,通常情况下,应用华法林的患者在转而应用NOAC时,INR≤2.0~2.5时方可启动。如果由NOAC转而改用华法林时,需要在服用NOAC前和最后一剂NOAC后24小时检测INR,以更好评估抗凝程度。
4. 对于围手术期抗凝管理,使用半衰期较短的NOAC,则应用低分子肝素桥接不适宜。术前给药实际取决于患者肾功能和手术出血风险。通常情况下,术前24~96小时停用NOAC较为适宜。
5. 对于NOAC引起的出血,对于大多数患者保守治疗即可。若发生大出血或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发生时,对于使用达比加群的患者可静脉注射idarucizumab 5 mg;对于应用Xa因子抑制剂的患者,可给予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制剂50 U/kg。
6. 对于接受心脏复律的患者,给予NOAC抗凝3周较为适宜,并且患者无需在复律前行经食道超声心动图检查;对于房颤≤48 h的患者,指南建议在复律前应用低分子肝素,复律后应用NOAC至少4周。
7. 正在服用NOAC患者需接受PCI时,指南推荐术前停用NOAC≥24 h,术后停用肠外抗凝后,重新启动同一类NOAC并联合单一抗血小板药或双抗治疗。对于抗凝和抗血小板治疗的患者,可考虑给予质子泵抑制剂。
8. 择期PCI或急性冠脉综合征房颤患者,指南建议置入裸金属支架者和药物洗脱支架者接受1个月或6个月NOAC+双抗的“三联疗法”。在1个月或6个月后,指南推荐,服用NOAC+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直到PCI术后1年。绝大数患者在术后1年可单一服用抗凝药。
9. 对于伴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缺血性脑卒中患者,指南建议根据病情轻重,可在事件发生后1~12天后启动或重新启动口服抗凝药物治疗。对于颅内出血患者,如果出血原因或风险因素可以治疗,指南推荐在4~8周后重启抗凝治疗;否则应考虑接受左心耳封堵术治疗。
10. 在处方NOAC治疗前,应该应用Cockcroft-Gault公式评估患者肾功能。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即肌酐清除率≤15 ml/min或接受血液透析治疗者,禁用NOAC。对于应用NOAC患者,应该每隔“肌酐清除率/10”个月,复查一次肾功能。
来源:Geoffrey D. Barne . European Practical Guide on NOACs for Atrial Fibrillation. ACC. Jul 0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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