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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

药监局修订鼻炎宁胶囊(颗粒、冲剂)说明书

作者: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2-08-31
导读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鼻炎宁胶囊(颗粒、冲剂)说明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说明书增加了警示语,明确了【不良反应】项,【禁忌】项和【注意事项】项应包括的内容。同时,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

关键字: 鼻炎宁 | 说明书 | 药监局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鼻炎宁胶囊(颗粒、冲剂)说明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说明书增加了警示语,明确了【不良反应】项,【禁忌】项和【注意事项】项应包括的内容。同时,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鼻炎宁胶囊(颗粒、冲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增加警示语,内容如下:

  警示语:本品可引起严重过敏反应,应严格按说明书遵医嘱使用。

二、【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

  1.全身及皮肤:主要为过敏样反应,临床表现为面色潮红、皮疹、瘙痒、面部水肿、寒战、发热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3.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喉水肿。

  4.心血管系统:心悸。

  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四肢麻木、抽搐。

  6.其他:视力模糊。

三、【禁忌】项应当包括:

  1.妊娠期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四、【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

  1.本品为处方药,由医生处方使用。

  2.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3.目前尚无儿童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故应慎用本品。

  4.该药在妇女经期服用月经量可能增加,故应慎用。

  5.首次用药及用药后30分钟内注意观察,出现面色潮红、皮肤瘙痒等早期过敏症状应引起重视,及时停药,必要时就医,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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