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拟立法明确今后艾滋病检测将采用实名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
近日,广西拟立法明确今后艾滋病检测将采用实名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2月12日《广州日报》)
推行实名制,对防控艾滋病肯定能够起到积极作用。问题是,艾滋病目前是个特殊病种,在社会上声誉不好,一旦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实名被泄露,可能会受到社会歧视。
推行实名制,是为防控艾滋病,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怕来自社会歧视,即使自己患上了艾滋病,也不敢去检测、治疗。这样久拖不治,不仅对病人本人不利,还有可能传染给他人,危害社会。
事实上,一般而言,个人疾病是个人的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早就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显然,容易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个人隐私的检测艾滋病实名制,还是缓行为妙。毕竟,艾滋病的传播与防治,不是简单的医学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即使当做医学问题,也要讲科学,要尽可能在保护病人隐私权和艾滋病防控之间找到平衡点之后,再去实行实名制。
值得一提的是,时下,实名制貌似要成万金油,真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台。且不说缺乏人性化的关怀、背离了法律的要义,关键是实名制不是灵丹妙药,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做什么事情,作什么决策,都需要理智,讲科学,讲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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