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公告称,与亚甲蓝或利奈唑胺联用可致5-羟色胺综合征的5-羟色胺能药物(7月26日发布,详见本报8月4日A4版)主要局限于以下2类,即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和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
10月21日,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公告称,与亚甲蓝或利奈唑胺联用可致5-羟色胺综合征的5-羟色胺能药物(7月26日发布,详见本报8月4日A4版)主要局限于以下2类,即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和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
FDA称,目前不清楚将具有较弱5-羟色胺能活性的抗精神病药物(大多数三环类抗抑郁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阿莫沙平、马普替林、萘法唑酮、曲唑酮、安非他酮、丁螺环酮和米氮平)与亚甲蓝或利奈唑胺联用是否可导致5-羟色胺综合征。
此外,由于亚甲蓝是一种未获准使用的药物,与其相关的研究资料尚较少。因此,尚不清楚接受5-羟色胺能药物治疗的患者口服或肌注亚甲蓝是否具有发生5-羟色胺综合征的风险。接受<1 mg/kg亚甲蓝静注的患者亦存在上述相同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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