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

新版日本《胃癌处理规约》解读

作者: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胃肠外科 韩方海 詹文华 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日期:2012-06-07
导读

         日本从 1962 年开始制定和出版了第 1 版《胃癌临床和病理处理规 约》,经过多次修订,到目前已出版了第 14 版《胃癌处理规约》。2001 年 3 月,日本制定了《胃癌治疗指南》[以下简称《指 南》]。从此,《规约》和《指南》有了明确分工,《规约》主要是正确记载胃癌 术前和术后的情况,与临床决策有关;《指南》主要是规范胃癌治疗。

 新版日本《胃癌处理规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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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日本《胃癌处理规约》解读

  日本从 1962 年开始制定和出版了第 1 版《胃癌临床和病理处理规 约》,经过多次修订,到目前已出版了第 14 版《胃癌处理规约》。可以说,《胃癌处理规约》[以下简称《规约》]反映了日本胃癌诊疗发展的历史,是 日本各个时期胃癌诊治的“金标准”。第 13 版和第 14 版《胃癌处理规约》 的出版时间间隔 10 年,在这 10 年间,胃癌的病理学和临床研究均有了显 著的进步。2001 年 3 月,日本制定了《胃癌治疗指南》[以下简称《指 南》]。从此,《规约》和《指南》有了明确分工,《规约》主要是正确记载胃癌 术前和术后的情况,与临床决策有关;《指南》主要是规范胃癌治疗。

  为了便于国际交流和国际标准化的需 要,日本出版了英文版《规约》和《指南》,采 用了与国际抗癌联盟(UICC)相同的 TNM 分 期,关于化疗和放疗的评价标准,在 RECIST 基础上,增加了胃原发病灶为非目标病灶的 评价。新版《规约》具体修改要点如下。

  记载法的原则

  把原来的术前临床、术中所见、术后病 理 及 综 合 所 见 简 化 为 临 床 分 类 和 病 理 分 类。关于 T、N、M,记载认为诊断确实的分 类,不采用存在疑问的情况,如 CT 检查示 淋巴结不能诊断为转移,即为 N0。

  第 13 版《规 约》将 所 见(findings)区 分 为临床、手术、病理、综合,新版采用了通用 的 TNM 分 类 ,记 载 为 分 类(classification), 根据治疗前获得的信息决定临床分类,联合手术获得的病理组织学信息决定病理分类。代表病例综合所见一词不再使用,记 载临床分类和病理分类两者。

  随着新抗癌药物的研发,新辅助化疗 的疗效提高,切除标本的组织学所见未必 能 正 确 表 示 其 肿 瘤 原 来 的 进 展 度 。 本 版 TNM 分类的接头词采用 y,以区别术前治疗 后的临床、病理学分类。

  肿瘤的进展度

  1.原发病灶的记载

  肉眼类型分类

   新版日本《胃癌处理规约》解读   

  (1)基本分类

  肿瘤浸润深度达黏膜下层时,多数所 见的肉眼形态为浅表型,累及到固有肌层 时,多半显示的肉眼形态为进展型。从黏 膜面观察胃癌,将其形态分为 0 至 5 型,0 型用于早期胃癌的肉眼形态分类,可进行亚 分类。该肉眼分类与浸润深度的判断没有 关系,不必同时记载浸润深度(临床分类的 推测)。对于接受过新辅助放化疗的病例, 在接头词前加 y。

  0 型浅表型:癌组织浸润至黏膜下层时 多数可见的肉眼形态。

  1 型隆起型:显示明显隆起的形态,和 周围的黏膜界限清楚。

  2 型局限溃疡型:形成溃疡,围绕溃疡 的胃壁肥厚,和周围黏膜界限形成比较明了的癌堤。

  3 型浸润溃疡型:形成溃疡,包绕溃疡 的胃壁肥厚,和周围黏膜不清,形成不明了 的癌堤。

  4 型弥漫浸润型:没有显著的溃疡和癌 堤,以胃壁肥厚、硬化为特征,病灶和周围 黏膜的界限不清楚。

  5 型不能分类:难以分类为上述 0~4 型 中的哪种类型。

  (2)0 型(浅表型)的亚分类

  0-Ⅰ型隆起型:可见明显的肿瘤状隆 起。

  0-Ⅱ型浅表型:轻微的隆起或凹陷,或 几乎不能辨认。

  0-Ⅱa 型浅表隆起型:浅表型,可见低 的隆起。

  0-Ⅱb 型浅表平坦型:不超过正常黏膜 的凸凹,看不到隆起或凹陷。

  0-Ⅱc 型浅表凹陷型:可见轻度糜烂或 者黏膜的浅凹陷。

  0-Ⅲ型凹陷型:可见明显深的凹陷

  注:应注意区别 0-Ⅰ型和 0-Ⅱa 型,在 第 13 版《规约》以前,隆起的高度在正常黏膜

  2 倍以内为 0-Ⅱa 型,超过该高度则为 0-Ⅰ 型,实际临床上,一般隆起高度在 2~3 mm 以内为 0-Ⅱa 型,超过该高度为 0-Ⅰ型。

  组织学类型分类

  恶性上皮性肿瘤进行亚分类时,应按照数量上占优势的组织学类型进行分类,在包含不同组织学类型的情况下,从占优 势的组织学类型依次列出(如:tub1>pap)。 在 TNM 分类中,即使肿瘤细胞的数量不占优势,应将低分化程度作为组织型进 行分类。TNM 组织分化程度分类如下:

  GX:不能评价分化程度;

  G1: 分化良好; G2: 中度分化; G3: 低分化; G4: 分化不明。 浸润深度(T)

  浸润深度用 T 分类记载,并表示浸润胃 壁各层及其他脏器,记载为 M,SM,MP,SS, SE,SI。在表示临床分类和病理学分类时, 在 T 前面分别加接头词 c 和 p,但在 M 和 SM 中不用(如:病理学上的黏膜内癌 pT1a,不 能 用 pM 表 示),且 M 层 癌 包 括 黏 膜 肌 层 。 在多发病灶的情况下,T 表示癌细胞浸润深 度 最 深 部 位 的 肿 瘤 。 无 论 有 无 淋 巴 结 转 移,T1 肿瘤为早期胃癌。

  TX:癌细胞浸润深度不明。 T0:没有癌。 T1:癌细胞浸润深度局限在黏膜层(M)

  或黏膜下层(SM)*。 T1a:癌细胞浸润深度局限在黏膜层。 T1b:癌 细 胞 的 浸 润 深 度 局 限 在 黏 膜下层。

  T2:癌细胞浸润超过黏膜下层,达固有肌层(MP)。

  T3:癌细胞浸润深度超过固有肌层,达 浆膜下层(SS)。

  T4:癌 细 胞 浸 润 接 近 浆 膜 表 面 或 露 出 ,或 侵 犯 其 他 脏 器(SE):T4a:癌 细 胞 浸 润 接 近 浆 膜 表 面 或 者 突 破 浆 膜 露 出 在 游 离腹腔(SE)**;T4b:癌细胞直接侵犯其他脏 器(SI)***。

  *对 SM 层进行亚分类的情况为:癌浸润黏 膜 肌 层 不 足 0.5 mm 为 SM1 或 pT1b1,超 过0.5 mm 则为 SM2 或 pT1b2。

  ** 肿瘤即使浸润了大网膜、小网膜,在没 有露出浆膜面的情况下,仍为 T3。

  ***T4b 应同时记录浸润脏器的名称,其他 脏器是指肝、胰腺、横结肠、脾脏、膈肌、腹 壁、肾上腺、小肠和后腹膜腔。浸润浆膜累 及大网膜、小网膜时不能定义为 T4b。浸润 横 结 肠 系 膜 ,累 及 系 膜 内 血 管 或 系 膜 后 叶 时为 T4b。TNM 分类中,仅浸润横结肠系膜 不能认为是 T4b。

  第 7 版 TNM 分类统一了从食道到大肠 的消化道 T 分类,新版《规约》也与此对应。 为了避免分期变动的混乱,增加 T 表示浸润 深度,如 T1b(SM)、T4a(SE)等。

  

  癌 组 织 的 间 质 量 、浸 润 增 殖 方 式 及 脉管侵袭(浸润深度在 T1b 以下肿瘤的记载)

  (1)癌组织的间质量

  髓 样 型(medullary type,med):癌 组 织 间质量特别少。

  中间型(intermediate type,int):介于髓 样癌和硬性癌中间。

  硬 性 型(scirrhous type,sci):癌 组 织 间 质量特别多。

  注:TNM 分类中,多发(multiple)用(m) 或(个数)表示。如 T2(m)、T1(3)等。

  (2)癌组织的浸润增殖方式(INF)

  INFa:癌细胞灶显示膨胀性生长,和周 围组织境界清楚。

  INFb:癌细胞的生长状态处于 INFa 和INFc 的中间状态。

  INFc:癌细胞灶显示浸润性生长,和周 围组织的境界不清楚。

  (3)脉管侵袭

  ① 有关淋巴管侵袭: Ly0:没有发现淋巴管侵袭; Ly1:轻度侵袭; Ly2:中度侵袭; Ly3:重度侵袭。

  ②有关静脉侵袭:

  

  v0:没有发现血管侵袭;

  v1:轻度侵袭; v2:中度侵袭; v3:重度侵袭;

  注 :对 于 切 除 的 黏 膜 标 本 ,表 示 为 ly

  (-),ly(+),v(-),v(+)。

  2.淋巴结转移的记载

  淋巴结的解剖学定义和区域淋巴结

  第 1~12 组及 14v 组淋巴结为区域淋巴 结,在此以远的淋巴结转移为 M1。但肿瘤 浸润食道时,第 19、20、110、111 组淋巴结也 可作为区域淋巴结。另外,对于残胃癌初次 手术时胃空肠吻合的病例,吻合部位的空肠 系膜内淋巴结也是区域淋巴结。手术时应 该清扫的淋巴结范围根据《指南》决定。

  与 TNM 分类同步,新版《规约》引入基 于淋巴结转移个数的 N 分类。第 13、14、16 组淋巴结在《规约》中是清扫对象的所属淋 巴结,但在 TNM 分类中,其没有包含在区域 淋巴结内,若这些淋巴结转移则为 M1,所 以,TNM 分类不能像《规约》一样正确定义 淋 巴 结 的 号 码 ,尤 其 是 关 于 第 14v 组 淋 巴 结,并没有明确的记载。新版《规约》修改 为,第 13、16 组淋巴结与 TNM 分类相对应, 不 属 于 区 域 淋 巴 结 ,保 留 了 第 14v 组 淋 巴 结,作为与第 6 组淋巴结相连续的区域淋巴结。

  淋巴结转移的记载方法

  对于切除的病例,应记载每组淋巴结 的清扫个数和转移个数。不是胃壁周围淋 巴结转移,但在胃壁外脂肪组等发现癌细 胞,记载为淋巴结外转移。

  (1) 淋巴结转移程度(N)

  NX:区域淋巴结有无转移不明。

  N0:区域淋巴结无转移。

  N1:区域淋巴结有 1~2 个转移。

  N2: 区域淋巴结有 3~6 个转移。

  N3:区域淋巴结有 7 个以上转移:

  N3a:7~15 个淋巴结转移;

  N3b:16 个以上淋巴结转移。

  注:要确定 N 因子,推荐取材 16 个以上淋巴结,病理学报告不到 16 个淋巴结,也可 定义为淋巴结转移阳性。

  N 的定义是本次修改版中最大的变更 点。术前化疗和临床试验进行分期时,只要 发现区域淋巴结有转移,无论转移个数均定 义为 CN(+),由此确定最低的临床分期。

  (2)淋巴结的转移度

  记载清扫的每组淋巴结的转移度(转 移淋巴结个数︰清扫淋巴结个数)和全部 清扫淋巴结的转移度。

  根据 TNM 分类,转移灶在 2 mm 以下的为微转移,可以追加记载为 pN1(mi)。应用免疫组化等方法时,发现单独肿瘤细胞或0.2 mm 以 下 的 小 簇 ,为 游 离 肿 瘤 细 胞(ITC),仅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pN0 记 录 为 pN0(i+),有时,通过 HE 染色也可以识别 ITC。

  TNM 分类中,最先接受从原发病灶流 出的淋巴液的淋巴结为前哨淋巴结,检查 确定时,记录为 pN0(sn)或 pN1(sn)。

  以往,远处转移(M)定义为肝转移、腹 膜 转 移 及 腹 腔 冲 洗 细 胞 学 阳 性 以 外 的 转 移,根据新版《规约》,区域淋巴结以外的转 移全部称为 M1。但 H(肝转移)、P(腹膜转 移)、CY(腹腔脱落细胞)应与其他远处转移 区别处理,若为 H0P0CY0,记载为 M0 即可。

  治疗效果的评价

  1.应评价术前治疗后的肿瘤

  2.药物、放疗的组织学效果判断标准

  胃癌接受药物治疗和放射治疗后,可 见癌组织中癌细胞和间质反应的变化,重 视这类变化及反应程度,尤其坏死量的变 化,在组织学上进行疗效分类。

  ①建议检查和判断时,至少通过病灶 中心最大切割平面取材,进行病理学检查。

  ②以日本食道疾病研究会编写的《放 疗和化疗效果的组织学判断标准》为基准。

  ③在根据组织学切片判断困难的情况

  下,须参考临床所见,如隆起性病变脱落的 情况等。

  ④关于疗效的判定,不要仅限于癌组 织的中心部,即使没有治疗的病例也会发 生一定程度的变性、坏死等,要重视癌细胞 浸润周边的组织学变化。

  ⑤腺癌与扁平上皮癌不同,对坏死物 质及角化物质的异物反应少见,却经常发 生变形、溶解、消失,且宿主方面的组织反 应有时呈现伴多数泡沫状组织球的黄色肉 芽肿图像,该图像是确定病灶范围的重要 线索。

  ⑥须 注 意 对 弥 漫 性 胃 癌(硬 癌)的 辨 认,有时通过组织切片难以确认癌细胞的 形态。

  ⑦治疗内容、最后治疗到手术切除及 尸检等时间,均要附加记载。

  注 :对 于 活 检 材 料 ,原 则 上 ,不 要 基 于 手 术 材 料 判 断 疗 效 ,仅 记 载 每 个 材 料 的 组 织学所见。

  切除标本的处理

  1.有无淋巴管侵袭(ly)

  在癌细胞巢和淋巴管内皮细胞间可见 空隙的情况下,判断淋巴管侵袭并不困难,但多数情况下很难判断这个空隙是淋巴管内腔还是人工导致的变化,若不清楚的病 例 则 为 阴 性 。 接 受 内 窥 镜 下 黏 膜 切 除(EMR)、内窥镜下黏膜下剥离术(ESD)等的 病例,须根据切除标本判断是否需要后续 治疗,建议行免疫组化染色(D2-40)确认。

  

  2.有无静脉侵袭(v)

  静脉侵袭时,在癌细胞巢和内皮细胞 间没有空隙,多为肿瘤栓塞,有时根据 HE 染色判断有无静脉侵袭比较困难。对于可 疑 病 例 ,建 议 行 弹 力 纤 维 染 色(Victoria blue HE 染 色 ,Elastica-van Gieson 染 色)和 免疫组化(CD31、CD34)等,确认癌细胞巢 和静脉壁弹性纤维及内皮细胞间的关系。

  胃活检组织诊断分类(Group 分类)

  目前,Group 分类应用在胃和大肠的活 检诊断上。虽同是消化道癌,由于不同脏 器存在各自特征性病理学图像,以前《大肠 癌处理规约》和《胃癌处理规约》均分别制 定,自从要求消化道癌的病理诊断统一为 Group 分类后,2009 年第 7 版《大肠癌处理 规约》补充修订版变更为活检 Group 分类。通过该修订,Group 分类从组织学异型度的分类变更为病变性质的分类。新版《胃癌 处理规约》采用和大肠活检组织诊断分类(Group 分类)同样的观点,另外,标记方法 也统一了运用数字,同时,在活检诊断时, 应 在 记 录 组 织 学 诊 断 名 称 后 附 加 记 载 Group 分类。以下显示和临床对应的活检 组织诊断分类(Group 分类)。

  Group X:因取材问题,不能进行活检组 织诊断

  没有采集到上皮标本,即使采取了,但 因组织挫灭和热凝固等原因,活检组织不 能进行组织病理学诊断。

  Group 1:正常组织及非肿瘤性病变

  包括正常组织、化生性黏膜、炎症性黏 膜、化生性息肉等。糜烂、溃疡、化生性息 肉等即使镜下所见再生性反应性异型,也 诊断为非肿瘤性的组织。

  Group 2:判 断 肿 瘤 性(腺 瘤 或 癌)或 非 肿瘤性病变困难

  进行该判断时,记载为瘤变不明确,建 议附加记载判断困难的原因,这些原因包 括以下几点:

  ①存在异型细胞,但取材组织量不足,

  根据细胞异型判断肿瘤性病变困难,建议 临床上再次活检取材,需确定诊断。

  ②存在异型细胞,糜烂和炎症变化严 重,判断肿瘤或非肿瘤病变困难,建议临床 上消炎后再次活检或充分观察临床经过。

  ③存在异型细胞,病理组织挫灭和损 害严重,难以判断肿瘤或非肿瘤性病变,建 议临床上再次检查,需确定诊断。

  另外,在进行 Group 2 的诊断时,首先 病理方面应制作深切片,进行细胞增殖和 p53 免疫组化染色等相关研究,其次同一病 例应再次活检,持续诊断为 Group 2 时,建 议专家病理会诊。

  Group 3:腺瘤

  判断为腺瘤,肿瘤具有细胞异型性及 结构异型性的特点,诊断为良性肿瘤。

  Group 4:判 断 为 腺 瘤 病 变 中 存 在 可 疑癌病变

  该诊断为良性病变,但不能鉴别是腺 瘤还是癌病变。

  Group 5:癌

  可诊断为癌,若存在 2 种以上组织病理 学类型,建议从数量上占优势的组织学类 型开始,依次记载。

  新版 Group 分类重要的更新是把病变 性质作为重点进行分类,可对治疗的选择 提 供 必 要 的 病 理 信 息(表 1)。 关 于 新 版 Group 2 分类,有以下补充说明:

  对于可疑肿瘤、不能判定肿瘤性病变 或难以判定肿瘤与非肿瘤性病变的病例, 适用于 Group 2。新分类中 Group 2 必须记 载判断困难的理由和可疑的诊断,应再次 活检确定诊断。

  由 于 胃 癌 外 科 的 临 床 实 践 不 同 ,语 言 表 述 上 的 差 异 ,对 日 本《胃 癌 处 理 规 约》的 解读,不同作者间存在一定差异,积累丰富 的胃癌诊治经验,全面复习文献,熟悉日语 文 献 并 较 准 确 的 阅 读 ,借 鉴 和 评 价 性 吸 收 国外经验,了解国际胃癌的统一规范,有助 于 指 导 和 推 进 我 国 胃 癌 治 疗 水 平 的 提 高 , 向国际舞台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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