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恶性肿瘤的发病率近年来呈上升趋势,虽诊疗水平在不断进步,但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分布等并不均衡,不同地方、不同级别医院的诊疗水平有很大差异,尤其是市、县级医院,还存在不规范之处。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指南、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指南等值得我们借鉴,但由于人种差异,肿瘤生物学特性等的不同,诊疗过程也不尽相同,故推行我国的肿瘤规范化诊疗势在必行。
我国恶性肿瘤的发病率近年来呈上升趋势,虽诊疗水平在不断进步,但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分布等并不均衡,不同地方、不同级别医院的诊疗水平有很大差异,尤其是市、县级医院,还存在不规范之处。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指南、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指南等值得我们借鉴,但由于人种差异,肿瘤生物学特性等的不同,诊疗过程也不尽相同,故推行我国的肿瘤规范化诊疗势在必行。
为规范化我国各大医院的肿瘤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卫生部特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着手制定了系列《肿瘤诊疗规范》,并在全国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本报特邀请该系列规范的专家组成员对各种肿瘤的诊疗规范进行解读,以期让读者更深刻地学习这份符合我国国情的规范,指导临床实践,最终使每位患者得到最大的获益。
《论坛报》:请您谈谈卫生部出台这一系列肿瘤诊疗规范的背景?
焦处长: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人群疾病谱发生变化,慢性病、肿瘤性疾病发病率呈现出上升趋势,特别是肿瘤性疾病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群众生活质量的首要因素。据卫生部《2011年统计年鉴》显示,2010年,我国城市居民恶性肿瘤死亡率为169.22例/10万,排第1位;农村居民恶性肿瘤死亡率为169.53例/10万,排第2位,恶性肿瘤已成为我国城乡居民因病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家高度重视肿瘤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推开尿毒症、乳腺癌和宫颈癌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卫生部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衰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增加患者负担的重大疾病实施规范化诊疗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我司组织制定了相关诊疗指南和技术规范,建立了疾病诊疗登记系统和技术培训基地,搭建相关疾病诊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不断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
《论坛报》:政府如何推广全国肿瘤规范化诊疗工作的开展?应达到怎样的目标?
焦处长:全国肿瘤规范化诊疗工作的开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制定肿瘤性疾病诊疗规范。近几年,我部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结直肠癌、原发性肺癌、原发性肝癌、胰腺癌、乳腺癌、胃癌等常见肿瘤的诊疗规范。
2. 开展肿瘤性疾病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2010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常见肿瘤性疾病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建立结直肠癌疾病信息登记系统。目前,正在建立肺癌、乳腺癌等肿瘤病例信息登记系统。此外,还制定印发了结直肠癌、乳腺癌和原发性肺癌等肿瘤的诊疗质量控制指标,建立常见肿瘤性疾病质控中心。目前,按照我部统一安排,各省均成立了肿瘤性疾病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
3. 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2011年3月,我部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计划利用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创建150个“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通过示范病房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我国医疗机构肿瘤和癌痛规范化诊疗水平。2011年7月,我部下发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2011版)》,明确了“示范病房”基本要求,2011年12月又下发了《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版)》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疼痛诊疗服务。目前,各项创建活动工作正稳步推进。
4. 开展相关培训。近年来,为推进肿瘤规范化诊疗工作,我司委托专业学协会分省、分区域组织了肿瘤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和癌痛病房创建相关培训活动,部分省份肿瘤性疾病规范化诊疗培训延伸至县,截至2012年3月底,共为30个省份培训相关医务人员近万人,其中教师600余人,医务人员9200余人。
下一步,卫生部将继续制定肿瘤性疾病诊疗指南和技术规范,发布诊疗质量控制指标,建立完善相关质控体系,开展技术规范性评估,加强培训,深入推进肿瘤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医疗机构为基础和主力的肿瘤防治体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改善肿瘤患者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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