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日前,在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与诺华人与环境基金会“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十届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学术研讨会上,记者获悉,截至2012年11月12日,我国已完成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手术480例,共捐献肝、肾、肺等大器官1294个,挽救了1200多名患者。
我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日前,在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与诺华人与环境基金会“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十届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学术研讨会上,记者获悉,截至2012年11月12日,我国已完成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手术480例,共捐献肝、肾、肺等大器官1294个,挽救了1200多名患者。
据了解,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正式建设始于2010年,由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全国广东、江苏、上海等11个省(市)开展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开、透明、合法的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机制。2011年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试点地区将进一步扩大到19个。在此期间,由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牵头全国二十家器官移植中心协作共同开展了“心脏死亡供者器官活力评估、体外修复及肝移植关键技术标准的建立、优化与推广”课题,并建立了“心脏死亡器官捐献(DCD)试点工作器官移植临床研究数据录入系统”,用以收集协作单位临床资料。
专家指出,心脏死亡后器官捐献指公民在心脏死亡后进行的器官捐献。在西方国家,脑死亡供体是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但考虑到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和现实操作困境,我国目前主要推行的是心脏死亡后的器官捐献,以取代有可能对健康身体造成损害的活体捐献。
“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于2003年启动,是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领域最大规模的国际合作项目,用以促进我国器官捐献体系建设,为期十年,于今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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